不过,说真的老阿不福斯一下子就认出来这个红发男士是邓布利多也挺神奇的。
至少他自己没看出来眼前这个看上去很有几分英俊的红发男士和那个胡子长长的老校长有什么关系。
此时天已经亮了,只是清晨的雾气太重,光线不足。
喝完最后一口黄油啤酒,确定那两个崽子还是安全的情况下,斯内普也放下心来。
本想着先回学校,可是看看这个时间,再有俩小时那俩崽子大概也该睡醒了。
所以他现在是去是留呢。
正纠结着,听觉灵敏的大蝙蝠就听见左边木制楼梯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下意识一抬头
从窗子外透射过来的晨光下,入目就是一片过于灿烂的金色。
正常情况下,他应该是认不出来这人是谁的。
但架不住这人说话了
这一说话,斯内普就感觉一切的违和感都捋顺了。
就连被阿不福斯嫌弃太多次,为了不别扭用变形术把自己从中年状态变回正常状态的校长先生拿黄油啤酒的动作都是一顿。
那抑扬顿挫的嗓音,很难让人认不出来。
:”哦,早上好先生们,没想到一大早就有人来喝酒。
老阿不福思,很显然,你的生意要比我印象中的还要好得多。
给我来一杯冰柠檬水。
梅林啊,没人想一大早空着肚子喝冰的,但是昨晚的火焰威士忌让我现在口干舌燥的。
不得不说,那两个年轻的小家伙还是很擅长喝酒的。
特别是遇见他们的偶像时。
真是可爱的孩子,不是么。“
走的近了,坐在吧台外面的两位教授可以看清这位先生的造型了。
不同于前年朝夕相处时他的精致【虽然这两位先生,都不太想承认曾经有一学年他们曾经朝夕相处过】
现在这位先生不仅着装随意,连发型看上去也蓬乱着,乍一看竟然和猪头酒吧的整体风格很搭。
就好像他真是一个宿醉未醒的冒险者一样。
但是当这位先生认出了他们两个,并且很亲密友好的走过来,邀请他们共进早餐时,斯内普敏锐的鼻子可以闻到这家伙身上的味道不对劲儿。
那并不是宿醉的酒味儿....他童年的记忆让他很清楚宿醉的男人早上起来身体是个什么味道。
这家伙身上的味道很像一种非常不便宜的麻瓜男用香水味道。
emm他...他跟他未来的岳父岳母逛街时,他岳父试用过这款香水,并且还打算也给他买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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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的话说,不羁也是一种风格,有的时候,用这种风格做调剂,女士们会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