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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第171章和亲公主X半路截胡的草原……

安今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身处野外的一处山洞里,脚踝还有些隐隐作痛。

她还没搞清状况,就被人揪住了衣领,耳边是男人悲怆的声声质问。

“琼华,你是怎么敢逃的?你置在镐京苦苦支撑大周的王上和太后于何地?你置我战死在沙场的陆家子弟于何地?”

面前男子身着盔甲,浑身是血,像是才经过了一场恶战,双眼通红。

被揪住衣领的滋味实在不好受,安今呼吸有些不畅。

对上男人愤怒,又彷佛压抑着无限悲痛的眸子,安今试图安抚,“抱歉,

我不会再逃了。”

见她这副认命了一般的平静,陆沉舟反而想起路上她拉着他的袖子苦苦哀求,说陆哥哥你带我走好不好时的样子,顿时心如刀割。

他眼里闪过一丝泪光,又被硬生生逼回,“你是大周的公主,我是大周的臣子,我们都该为大周付出一切。”

就在这时,一名士兵仓皇闯进洞穴中,“将军,不好了,魏军又过来了。”

陆沉舟阖眼,攥着她衣领的手改为轻抚她的面颊,声音哽咽,“琼华,是我对不起你,是大周对不起你,相信我,不出五年,我一定除掉那些乱臣贼子,我会接你回来的。”

话落,他转身就走了,背后扬起的红披,同他一样决绝。

安今静静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知道他能做得到,可她也确实回不去了。

被魏军包围后,陆沉舟将原身藏于山洞之中,只等后面引开魏军,再来接她,将她送到齐国和亲,以争取大周几年休养生息的时间。

然而原身等到的不是陆沉舟,而是一个有着淡碧色眼眸的胡人少年——拓跋凛。

谁也没想到这位新晋的草原首领,在寻找猎物时,会无意走进这个山洞,并把原身给掳走了。

胡人本就生性野蛮,什么都靠抢,看到原身,或许就跟看到心仪的猎物没什么两样。

而原身琼华公主和新周王琼元是周太后诞下的双生子,一出生就被视为祥瑞,自幼被先周王和周太后宠着长大,性格也被养得天真无邪。

虽说原本拥护大周王朝的魏、齐两大世家叛乱,自立为王,不断扩张领土,危及大周,可先周王也从未将这些同原身说。

直至大周城池接连失守,先周王怒极在镐京吐血而亡,新周王年幼,魏、齐都视大周为囊中之物,周王朝岌岌可危。

齐王率先向大周提出要迎娶琼华公主,以平息战事。

金殿玉堂建构的温室一朝破裂,原身也要被幼时的青梅竹马陆沉舟亲手送到齐国和亲。

在国家危难之间,儿女情长也被放到了最后面。

周太后和周王呕心沥血维持朝中稳定,陆家世代骁勇守护着大周,近十年的战乱,陆家子弟皆战死,如今也只剩陆沉舟一人了。

他们要维护大周正统,不想要那些乱臣贼子窃取大周的江山,舍弃一个公主,以此制衡魏国,换大周几年休养生息的时间,再划算不过。

而魏国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眼睁睁看大周和齐王联姻,陆沉舟带兵送嫁,一路上遭遇了大大小小的刺杀。

琼华自幼被养在深宫,不知战场的残酷,不懂他们的坚守,只知道自己不想嫁给年过半百的齐王为妃,一心想逃。

可从小娇生惯养的公主,还没跑两步就崴了脚,被陆沉舟亲自抓回来了。

也就是安今一来见到那一幕。

而后面拓跋凛意外闯进洞穴时,琼华甚至还天真地想他能带她逃,再加上胡汉语言不通,两人鸡同鸭讲,一个说要逃,一个说带她回部落成亲。

然后原身被稀里糊涂地带到了草原上的胡人部落,等察觉不对的时候,她开始又哭又闹。

拓跋凛也弄不明白她为什么哭,只能每天给她送上最珍贵的玛瑙,将最嫩的鹿肉喂给她,带着她去草原赛马、放风筝。

草原上的一切,对于原身来说,既陌生又新奇,慢慢也被接受了现实。

毕竟她也没有家了,就算回到大周,也是会被逼着嫁给齐王,比起年逾半百的齐王,原身更愿意接受这个赤忱,会带着她玩闹的胡人少年。

所以她留在了草原,几年后,他们还有了一个女儿。

而在原身消失后,大周和齐国都以为是魏军将原身挟持了,两国协力抗魏。

魏国灭。

原身依旧无所踪。

后来大周和齐国也心生嫌隙,大周休养生息后,国力渐渐恢复,又有用兵如神的陆沉舟,发展迅速,很快又将齐国灭了,终于能一统大周,树立威严。

不过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原身,后面偶然得知原身是被胡人给掳走后,周太后和周王顿时又惊又怒,频繁派人前往北地。

原身有次外出碰到了大周的探子,探子告诉她魏、齐已经被灭,周王和周王后很想念她,想把她接回去。

这时原身虽然在草原和丈夫女儿过得也很幸福,但对母国还是有些眷恋的,也想回去看望母后和王弟,便告诉了他们部落的方位。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探子口中的接,是指叫大周的军队直接踏平了草原,当着她的面杀了拓跋凛,甚至还想杀了他们的孩子,以此来洗清她在草原这几年屈辱的经历。

原身被刺激之下,选择在草原自刎。

三岁的小反派也成了遗孤。

或许见小反派是个女孩,没有威胁,也或许是对琼华的愧疚,小反派被周王和周太后接回了镐京,还封其为郡主。

小反派年幼,并不记得小时候在草原上的事,可她身上的胡人血脉,也让她看起来和镐京的周民不同。

周民一向鄙夷胡人,觉得胡人生性野蛮,茹毛饮血,是未开化的野人,小反派因此也遭受了不少排挤。

在意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小反派认为就是周王和周太后杀了她的父母。

这也在心里埋下仇恨的种子,暗自筹划为父母报仇,甚至暗中联系拓跋凛在草原上的旧部。

后来里应外合,带着草原的胡人攻入镐京,这一举动也让大周陷入了百年来最黑暗恐怖的时刻。

虽说三国之间摩擦不断,那也是为争夺领土,想一统中原,不仅不敢乱杀民众,还得想着法的邀买人心。

而胡人却是不管不顾,肆意屠杀百姓,烧杀抢掠,甚至将周民视为“两脚羊”烹煮食用。

这个时期百姓几乎死尽,房子也被烧光,城池荒芜人烟,等春燕归来时,已经没有办法在人家中筑巢,只能在林木中栖息。

这段至暗时刻在史书的记载下也不过寥寥几个字:春燕归,巢于林木(1)。

想到原剧情,安今心里也有些沉重,这个世界的任务之前难了许多,时代动荡混乱,先是三国鼎立,后面又是小反派引起的胡汉之争。

山洞阴冷潮湿,她蜷缩着身子,将脸埋在膝前,汲取一丝温度。

外头是兵戈相交的声响,不知过了多久才平息。

时间一点点流失,安今的腿都有些发麻。

死寂的四周忽然响起一阵轻微的沙沙声,声音虽然很轻,但在这毫无生息的山洞里却显得格外突兀,像是藏匿洞口的草从正被人一点点扒开。

安今下意识抬眼,来人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

他的相貌衣着打扮和周民都截然不同,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头发辫成了小辫,辫梢处坠着璎珞,腰间还别着镶嵌松石的弯刀。

而最夺目的是他那双碧色的眼睛,像早春融化的雪水,漫过苍苔的碧波。

拓跋凛握着腰间的弯刀,盯了许久,才确认山洞里缩着的一小团阴影,不是猎物,而是一个人。

少女身形纤细,身上的襦裙有些凌乱,丝绸般墨色的秀发散落至腰间,肌肤晶莹如玉,美得像是藏在洞穴的珍宝。

拓跋凛没有掩饰眼里的惊艳,唇边扬起了一抹笑,喉间发出几个晦涩音节,是安今从未接触过的语言。

安今面露迷茫,她听不懂他说话。

她在心里问道:【系统,他在说什么?】

【他说你很漂亮,想把你带回部落。】

安今抿了抿唇,也不知该做什么反应。

她自然是要跟他回去的,毕竟她要阻止胡汉之争,首先要保证胡人的首领,也就是拓跋凛活下去,这样胡人不会群龙无首,无人约束。

然后也不能让小反派成为遗孤,被带到镐京,被人排挤。

似乎是见她没什么反应,少年抬步走了过来,在她面前半蹲下来。

那双淡碧色的眸子似乎是新奇地望着她,随后伸出一只手,试探性地戳了戳她的面颊。

虽然知道他不会伤害她,安今还是下意识躲开了他的手,“你做什么?”

少年眉头微皱,显然他也听不懂她的话。

他的手伸向领口,摘下了什么东西,然后摊开手掌,捧到她面前。

安今低眸,少年掌心处是由三枚狼牙串成的项链,牙根处还有洗不清的暗色,就像是从狼口中硬生生掰下来的一样。

北地胡人逐水草而居,以实力为尊,虽有不同的部落,但是没有首领。

而拓跋凛是个意外,相传他天生神力,八岁时便能活撕成年头狼,自十二岁时,即便在寒冬腊月里,也能为部落带来猎物。

胡人认为他是天神的化身,虔诚地奉他为王。

能被他戴在脖子上的多半是那头狼的獠牙,也是代表他第一次捕猎的勋章。

而在胡人中,赠送这种“勋章”,就是意味着……求婚。

第172章 第172章和亲公主X半路截胡的草原……

而这时候的她应该是不知道这个狼牙的意思的。

安今想着剧情里原身的反应,摘下发髻上的金钗,“我把这个给你,你能带我离开这里吗?”

少年碧色的眼睛陡然一亮,他扬起唇角,露出洁白的牙齿,将她的金钗收到衣襟里,并拍了几下,表示自己会收好的。

安今默了一会,很显然,少年以为自己是答应他的求婚,甚至在和他交换定情信物了。

拓跋凛在她面前晃了晃坠着狼牙的项链,眼里满是期冀。

面对少年明显的暗示,安今还没什么动作,他就等不及主动凑了上来。

他小心翼翼地拨开少女散落肩上的乌发,在见到她颈间细腻雪白的肌肤时,少年耳根微红,虔诚地将自己狼牙项链带到了她的脖子上。

少女身上规矩的襦裙,精致柔婉的相貌,都和她脖子上那条充满野性的狼牙项链格格不入。

然而少年却满意极了,碧色的眼睛里盛满笑意,像是在看着被标记了自己的所有物。

由于他那双如春日湖水一般清澈而明亮的眸子,让他这种占有欲也不显得贪婪,更多是一种对心仪事物的珍视和喜爱。

安今不由冲他笑了笑,第一次见面,她对这个少年感觉还不错。

傻傻的,感觉应该会很听话,让她觉得这个任务好像没那么难了。

她这一笑,少年也不知道误会成什么意思了,激动地一把将她抱起。

就这样,安今被他抱出了洞穴,带到了回草原的马上。

安今被他半揽着,背后紧贴着少年结实的胸膛,从急促的马蹄声中不难看出少年的喜悦,像是着急把她带回自己的领地。

凌厉的风刮得她面皮生疼,安今看着四周的林木,熟悉的村舍开始褪去,变成一片广袤无垠的草原。

此地虽说在三国的边界,但是离北地的草原部落,还是有一段距离。

周民都不喜胡人,视其为异族随意驱逐打杀,也不知少年是怎么敢一个人跑过来的。

或是也是艺高人胆大吧。

在原剧情里,他好像一直都很喜欢探索未知的板块,西至荒无人烟的沙漠,东至野兽丛生的桦林,只要他骑着马带上一囊水,便可以开始探险,也正是因此,每次也总是为部落找到最肥沃宜居的地方。

他喜欢一切新奇的事物,而现在的她,对于他而言,就是那新奇的事物。

就像是在河边捡到的漂亮石子,见了总是忍不住将其揣着兜里。

可她不是石子,而是一个人,所以他只能先用自己的狼牙标记她,然后再用夫妻的身份占有她。

在路上不知道走了多久,马鞍磨得安今大腿根疼,原本一望无际的草原出现了一条蜿蜒的河流,周边水草丰茂,成片的羊群在低头吃草。

再往北边一点,能看到耸立在草原上的毡包,这就是胡人聚集的地方了。

拓跋凛一回来,胡人就围了上来,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胡人不管男女身形都极为健硕,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男人短袍长靴,女人用彩绳编着辫子,头戴缀有珠串的额饰。

拓跋凛抱着她下马,他们的目光也都放在了她身上,眼里都是不加掩饰的惊艳。

少女和草原上的女人截然不同,既不健硕,也不丰满,肌肤却白得远山上的雪原,被王揽住的腰肢盈盈一握,弱质纤细,莫名让人觉得精贵。

而这股精贵在粗犷的草原是极为罕见的。

一些胡人喉间开始发出激动的嘶吼声,他们草原上最勇猛的王就配最美丽的姑娘。

胡人和周民的仇恨是从大周的军队踏入了草原,杀了他们所敬仰的王开始,而现在他们对她最多也是好奇,并没有排挤。

安今虽然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是也知道他们在打趣两人,对于草原上剽悍的民风,安今还是有些不适,也没再好意思在少年怀里,挣扎着下来。

然而她忘了原身之前逃跑伤到了脚,刚踩到草地上就差点一头栽在地上。

还好少年及时又将她抱了起来,他似乎也发现了脚上的问题,面上有些担忧地说了什么,然后急匆匆抱着她走进了一个毡包。

兽皮帘掀起,铜铃响动,惊动了里面的老者。

她穿着彩色碎布拼接而成的胡服,银发被梳成了两条粗长辫,面上满是皱纹,琥珀色的瞳仁彷佛能包罗世间万物。

只见少年神情担忧地和老者说了些什么,然后又指了指她的脚,接着她枯瘦的手拿着神铃,朝她走来。

安今见她手里的神铃,猜测她就是胡人部落德高望重,掌管祭祀的萨满。

据说每任萨满死去都会将自己记忆传承到下任萨满,因此萨满是部落里最博学的先知。

胡人不管是治病,占卜,还是寻物都会来找萨满,萨满也会为部落的新生儿批命。

而拓跋凛也是在萨满亲口承认会带着部落族人走向辉煌的天神之子,才被众人推崇为王。

想到这些,安今不由也对这种充满神学色彩的人物感到好奇。

然而萨满只是拿着神铃,在她脚边晃了晃,然后就朝少年点头示意。

安今有些茫然,这就是好了?

她怎么感觉她的脚还在痛呢?

不过她也不敢质疑萨满的威严。

只是在心里轻叹,难怪胡人都身体都那么健硕,在这样的医疗水平下,身体不好早该去世了。

还好她脚伤的不重,休养几天就好了。

拓跋凛和萨满的谈话声还在继续,从萨满时不时看向她的眼神,不难看出他们讨论的话题就是她。

语言不通真是个大问题,安今心里发愁,【系统,你能不能叫我能和胡人正常交流?】

系统很快回复,【我能暂时将他们说的话自然转化成你能听得懂的语言,只有等你真正学习他们语言才能自然说出胡语。】

安今本就是随便问问,没想到真的可以,她连连点头,【好。】

之后两人晦涩的音节传入她耳中,自然变成了她熟悉的语言。

“凛,你的阏氏不该是一个中原女子。”

“萨满,可我喜欢她。”

萨满摇头,“你知道她是什么身份吗?她又是从哪里来?她连我们的话都听不懂,你怎么知道她会愿意留在部落,中原人不会喜欢我们胡人的。”

少年面色一急,“其其格是我捡来的,就是我的。”

那个山洞那么冷,外面还有野兽,她又那么脆弱,肯定是被人遗弃的。

少年伸手将安今颈间的狼牙项链拉出来给萨满看,像是在证明什么,“萨满,你看,她还接受我的狼牙。”

安今装做听不懂的样子,眸子在两人之间转来转去。

她确定他们谈论的就是她,不过其其格是什么?他给她起的胡人名字吗?

她完成任务需要留在草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自然不能再以琼华这个名字示人,当这个其其格也好。

萨满轻叹了一声,“凛你已经成年了,你的婚事本就该由你自己做主,我会为你们主持婚礼的。”

草原上的胡人一向率性,不像中原那样内敛,讲究什么喜怒不形于色,听见萨满的话,少年瞬间扬起笑意,“谢谢你,萨满。”

之后安今就被少年带回了他的帐子里,踏入帐内,羊毛毡铺满地面,四壁悬挂着虎皮,还有各色弯刀匕首,烛台是由兽骨雕成的,燃着羊油,床是用土炕砌成的,上面铺着厚实的熊皮。

经过那么多世界,安今本以为自己的适应能力很强了,但是看到这充满异域原始的环境,心情还是忍不住的低落。

少年将她放在床上,见她不开心的样子,淡碧色的眸子闪过一抹担忧。

他半跪在床前,带着厚茧的手抚上了她的脚踝,轻柔的揉动,“其其格,你还疼吗?”

在少年的揉动下,脚上的不适奇异地减轻了许多,安今摇头道:“不疼了。”

她又摸了摸肚子,“不过我有点饿。”

拓跋凛听不懂,但也能理解她的含义,出了帐子,直接扛了烤好的半扇羊回来。

拓跋凛用短刀割下最嫩的一块肉,送到安今嘴边。

安今不太适应这种吃法,也害怕刀会割到自己嘴巴,可周围也没有餐具,她用手将刀刃上的肉取下,小口地填入肚子。

滋味虽说算不上好,但起码不用饿肚子了。

两人也陷入诡异的平静,他削一块,安今就吃一块。

等有了饱腹感,安今就不愿再吃。

“其其格,你怎么不吃了?”见她停了动作,少年疑惑道。

安今摇头,又摸了摸肚子,“我吃饱了,不想再吃了。”

拓跋凛听不懂,有些急了,他想不到一个人饭量是那么的小,还以为她吃不惯他们部落的东西。

“其其格,你再吃一点好不好,不要饿肚子。”

见他还想往她嘴里塞,安今心累,之前是哑巴的时候都没那么无力。

她推开他的手,“我吃饱了。”

拓跋凛有些无措,随后看到炉灶里温的奶酒,便起身给她倒了一碗,“其其格,这个你喜欢吗?”

安今看着银碗乳白色的液体,还以为是牛奶或是羊乳之类的,捧着碗喝下去,结果奶香混这酒气合成的一股奇怪味道传来,安今被刺激地下意识吐了出来。

而她面前,离她很近的少年也遭了殃。

少年一脸茫然,面上还挂着乳白色的水珠,顺着辫子也滴滴答答落下。

安今咳嗽了几声,见他这副样子,连忙道歉,“对不起……”

她正准备用衣袖给他擦,忽然就听到身后来自少女气愤的声音。

“你怎么能那么羞辱我们的王?”

不再是系统转化过来的机械声,而是带着蹩脚的口音,但依稀能听懂什么。

安今微怔,也没想到部落还有人懂中原话,抬眸之间对方是个很漂亮的胡人少女,穿着洁白胡裙,腰间系着金色腰带面部线条比起胡人女子更加柔和。

拓跋凛抹了一把脸,倒也没多气愤,“雪翎,你来得正好,你快帮我问问,其其格为什么不开心?”

雪翎自幼被养在萨满身边,耳濡目染学了很多东西,也是下任萨满。

在胡人部落中,除了萨满就只有她会懂中原话。

雪翎也没想到王都被那么羞辱了,他竟然还只想着她怎么不开心。

她心里怒意更盛,草原上的姑娘没有人不仰慕他们的王,他俊朗,强大,率性随和,雪翎无法容忍他们的王被这个不知道从哪来的中原人这般对待。

她用中原话质问道:“你为什么那么做?”

安今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也没有羞辱人,我只是不习惯喝你们这边的饮品。”

拓跋凛一脸期冀地望着雪翎,“其其格说了什么?”

“她说她不习惯在草原,她要回中原。”

安今:“?”

第173章 第173章和亲公主X半路截胡的草原……

拓跋凛面上的笑意一僵,神情有些受伤,“可她已经接受了狼牙项链。”

他连忙握紧少女的手,“其其格,萨满已经答应为我们举行合婚仪式了,你不要走,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安今也不明白为什么雪翎会翻译错她的话,但是她现在应该是听不懂他们说话的,她只能再次道歉。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她抬起另只手,给他擦了擦面上残余的水渍。

少女温柔的举动叫拓跋凛微愣,随后略带喜意地望向雪翎,“其其格是不是答应留下来了?”

雪翎眸光闪了闪,“王,她说她是故意羞辱你的,还说我们胡人野蛮粗鄙。”

话落,安今明显能感觉到少年握着她的手力道加重了几分,面上也有了些愤怒。

少年展现出了自己的占有欲,恶狠狠道:“羞辱就羞辱,反正我不会放你走的。”

要怪,只能怪她接受了他的狼牙项链。

哪怕这狼牙项链也是他自己给她戴上去的。

在他们部落,喜欢东西就是要去抢,去争夺,绝没有放手的道理。

安今没有害怕,反而悄悄松了一口气,要是他真的给她放走了,那她的任务怎么办?

那边雪翎见王竟然那么喜欢这个中原人,心里不免有些酸楚。

毕竟王连自己的狼牙都送给她,雪翎也知道自己赶不走她了。

转头对安今道:“你不习惯也得留下来,我们王看上你了,乖乖留下服侍王,给我们王绵延子嗣。”

之后雪翎又认真向拓跋凛提议道:“王,像她们这种中原人肯定会想逃,你最好把她绑在床上。”

王现在那么喜欢这个中原少女,万一她跑掉了,王一定会很伤心。

她相信王对这个中原人也是一时兴起而已,她弱不禁风,王得到她之后肯定就会腻了,倒时候王就会明白只有他们草原上姑娘才配站在他身边。

安今本来还疑惑,这人到底是中原话学得不好,还是故意的,听到现在,也确认她就是故意的了。

她忽然想到,原剧情琼华刚来的时候,就是莫名其妙地人绑在了床上。

一向金尊玉贵的公主哪里受过这种屈辱,又哭又闹,到后面甚至一度求死。

不提原剧情,安今要是真的听不懂胡语的话,想必也会误会。

毕竟身在陌生的环境,本来就不安,还要被人当作玩物一样绑在床上,是个人都接受不了。

拓跋凛顿了片刻,目光落在少女纤细瘦弱的手腕和脚腕,彷佛是在思考这个办法的可行性。

不过最后还是道:“我不会让她逃的。”

其其格不会骑马,她跑不出草原。

安今在草原的第一夜,是在拓跋凛的帐子里度过的。

虽然两人还没有真的成婚,但草原上没那么多规矩,她是被拓跋凛带回来的,也被视为他的所有物,自然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妥。

她庆幸少年没有听信雪翎的话,真的用绳子将她捆起来,不过也差不多了。

少年将她抱得死死的,她依旧无法动弹,像是生怕她会逃。

好在他只是抱得紧了些,并没有做其他事的意思。

不过他不停地她耳边念叨,系统给她的翻译是没有任何修辞的直译,少年的话也格外的露骨,一会说她是草原上的明珠,又说她是其其格,草原上最漂亮的花。

又说些叫她不要跑,会对她好之类的话,还说草原上有老虎。

安今不想知道草原上怎么会有老虎,今天经历了那么多事,她实在太困了,艰难地从他的禁锢里伸出一只手,捂上了他的嘴。

“睡觉,好吗?”

少年淡碧色的眼睛眨了眨,耳尖都红透了,满脑子都是好软,好香。

“其其格,你放心,我们还没有成婚,我不会欺负你的。”

安今心里绝望,学习胡语刻不容缓。

少年抱着她,心里更加坚定,不管她怎么羞辱他,他都不会放她走的。

“其其格,你没有家了,我也没有,等我们在一起,我们就都有家了。”

闻言,安今动作一顿。

胡人一向觉得多子多福,每个人都可能有七八个兄弟姊妹,草原上生活环境恶劣,家人们抱团在一起,也能抵抗来自大自然的风险。

而拓跋凛原来也是有好几个兄弟姐妹,但都死在了他六岁时的干旱年,唯有他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活了下来。

虽然他有过人的实力,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但难免也会觉得孤独吧。

难怪明明才第一次见面,他就想将她带回部落,或许是看到蜷缩在山洞里的她,想到了幼年守在父母兄弟尸首的自己。

念此,安今默默放下来捂着他的手。

她真的困极了,在少年叽叽喳喳的声音,竟也渐渐睡了过去。

听到怀里人平稳的呼吸声,拓跋凛停了下来,低眸望着怀里的少女,胸口涨涨的,前所未有的满足。

她好小,他一只手就能掐住她的腰肢,像是刚出生的羊羔般脆弱,又像琉璃一样精贵,软乎乎的面颊像是天上云团。

拓跋凛那么想着,也凑上去咬了她的面颊一口。

像是草原上的雄鹰,在巡视领地时,叼起属于自己的猎物。

利齿咬住一小坨软肉,他也不敢用力,本能得吸了一口。

少女小声嘤咛了一下。

拓跋凛怕把人弄醒,心虚松了口。

很快少女重新睡去。

而她白嫩的面上却多了一排轻微齿痕,还有些晶莹的水渍。

拓跋凛油然而生了一股燥意,让他有些难耐,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宣泄,只能慢慢等它平息。

一夜过去,王带回来了一个漂亮的中原少女,并要和她成婚的消息就传遍了部落。

第二日,帐子里走进几个胡人妇女,安今被她们拉着换上了他们民族的服饰,珠钗挽起的发髻也被拆下,用彩绳编成了辫子,还给她带上了绿松石额饰。

她们以为她听不懂胡语,说话也没个顾及。

“这腰身都已经是特意改过的了,怎么还是大了一圈。”

身边的胡人女子一边说着,一边将她腰上的玛瑙腰带系得更紧些。

“原来王喜欢这样纤细柔弱的女子。”

“她生得白,又漂亮,皮肤还滑,我要是男人,我也喜欢。”

“那你们说雪翎还能嫁给王吗?我本来以为萨满会给她们一起举办婚礼仪式。”

安今原本像是玩偶一样任她们装扮,听到这句话,睫毛忽然颤了颤。

好像明白为什么雪翎会假传她的话了。

“这有啥的,一个中原人而已,草原那么多姑娘都喜欢王,王之后肯定还会有其他阏氏的。”

胡人没有妻妾的说法,有能力的胡人可以同时娶很多个女人,没有尊卑之分,王更是如此,只会按照成婚的顺序被称呼为大阏氏,小阏氏。

她们聊着天,才发现坐着人装扮的少女安静地有些过分了,不由疑惑道:“她怎么不说话,她是哑巴吗?”

安今没忍住回了一句,“我不是哑巴。”

胡人面面相觑,“她说啥?”

“听不懂,声音怪好听的。”

安今默默闭嘴了。

“好了,该去参加合婚仪式了。”被打扮好的安今就被她们推出了帐子。

过了一夜,安今脚上的伤也好了差不多了,被她们领到了一个祭坛面前。

祭坛中间是一个巨大青铜鼎,上面铸有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的图案,代表部落万物有灵的信仰。

而萨满立在祭坛的一侧,手持神铃。

安今知道这个大典就是她和拓跋凛的婚礼了。

胡人信奉天神,婚丧嫁娶都会过问天神,祭坛被设立在草原上视野开阔的地方,这里接近天空,方便与天神沟通。

普通人成婚也只是在祭坛面前拜一拜,而拓跋凛是部落的首领,他初次成婚是整个部落的大事,萨满也为之举办了盛大的仪式。

不过既然是两人的婚礼,也不知道少年去哪了,一早就不见了他的身影。

刚那么想,地面就开始微微震动。

安今抬眼,只见远处的草原正有一群人策马赶来。

为首的少年骑着枣红色的骏马,辫梢的宝石璎珞晃动着,像是耳坠一般垂在少年耳侧,他单手勒着缰绳,远远就冲她挥手,“其其格。”

少年笑得爽朗,微微露出有些尖锐的犬牙,带有一丝野性,马背上还驮着一头梅花鹿。

他身后也跟着一群骑着马的胡人,这些胡人身材高大,面庞粗犷,马上都驮着大大小小的猎物。

显然,他们刚刚结束了一场游狩,满载而归。

现在部落还没有形成体系的战队,听闻王要成婚,草原上其他部落的人也专门过来庆祝。

原先草原上的地盘都要靠抢,部落之间也多有摩擦,后来拓跋凛的出现,也叫草原渐渐有了统一的趋势,将拓跋凛所在的穆沁草原视为王庭,其余草原分为十二部洲。

作为王,拓跋凛也要保护十二部洲的胡人不被周民随意猎杀,买卖为奴,不管是甘露不断的丰水年,还是滴水不降的干旱年,都要带领十二部州的青壮年去捕猎,保证族人不受饥饿。

拓跋凛勒马停在戴着绿松石额饰,穿着白色胡裙的少女身侧,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少女换成他们部落的打扮,眼里满是惊艳。

草原和中原的风俗不同,草原并不觉得白色忌讳,反而崇尚白色,认为白色象征着高尚、圣洁、祥和、喜庆,因此草原上许多姑娘都喜欢穿白色胡裙。

而拓跋凛却从未见过有人能和白色这般适配。

她很适合他们部落的装扮,就像她也会很适合他。

得出这个结论,拓跋凛心里格外的欣喜,直接翻身下马牵起了她的手,一起走向祭坛。

而他们带回来猎物一部分被放到了祭坛,这些即是祭品也是聘礼。

这是草原上的仪式,让姑娘家知道自己的能力,跟着自己不会饿肚子。

拓跋凛猎来的鹿头被摆放在祭坛中间,萨满手持神鼓,围绕祭台边跳边唱,向天神祈祷,风调雨顺,五畜骤增,无灾无病,禄马飞腾。

这个环节参加仪式的胡人对着祭坛三拜九叩,安今被少年拉着跟他们做一样的仪式。

祭祀祈祷完毕,才是真正两人的婚礼。

萨满开始杀羊宰牛,将鲜血洒在祭台上,以供奉天神,祝愿两位新人能得长生天庇佑,和美长乐,子孙环绕。

这些宰杀的牛羊,都会在晚上的篝火晚会中烤熟,分给部落的众人。

夜幕降临,篝火熊熊燃烧。

胡人们手牵手,围在安今转圈跳舞,少年也在其中,火光映照下,他的笑容格外耀眼。

在这莽莽苍苍草原上形成的部落文化,虽然有些野蛮,但也造就了他们热情奔放的民风。

这种环境下,安今的情绪也慢慢被带动了,唇角微微扬起。

篝火渐渐熄灭,余烬在夜风中闪烁。

在一众呦呵声中,安今也被少年抱着走进了帐子里。

第174章 第174章和亲公主X半路截胡的草原……

少年将安今抱到床上,眼睛亮晶晶的,“其其格,我要给你看我的宝贝。”

安今眨了眨眼睛,也不知道他要玩什么花样。

接着少年就从角落里扒拉出几个箱子,安今还不明所以,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

他们的新婚夜,安今听着少年介绍着他那么多年走南闯北寻到的东西。

从一块格外圆润的石头、色泽鲜艳一些的羽毛,到珍稀的彩石玛瑙、青铜瓷器,少年就好像是有什么收藏癖,不管东西的价格,只要是他喜欢的,都会把他收藏起来,她给的那支金钗也在里面。

或许是他在幼年时情感缺失,也叫他长大后的占有欲格外强烈,现在愿意给她分享,明显是把纳入了自己人的范围。

见此,安今配合地听着这些东西的由来。

在他口中,这每一件东西都有它背后的故事,他每到达一个新地方,就会带回来一样东西。

见她神情认真地听着他讲这些无趣的故事,少年十分激动,“其其格,现在我把这些都给你。”

安今摸了摸自己的狼牙项链,然后摇头,“我有这个就够了,这些都是你好不容易收集来的,我不能要。”

还是听不懂她说话,拓跋凛有些苦恼,但见少女面上有些倦意,默默将自己的宝贝重新收回。

“其其格,你是不是困了,那我们睡觉吧。”

少年吹灭羊油灯。

安今本来也做好了会和他发生亲密关系的准备,但他还是像昨夜一样抱着她入睡,并没有要做其他事的意思。

他不做什么,安今也乐得自在。

然而她不知道她睡着后,少年睁开了淡碧色的眼睛。

在昏暗的帐子里,就像狼一样幽暗,死死地盯着少女的唇瓣。

然后低头贴了上去。

仅是如此,他浑身激动地开始颤栗,但也不敢轻易妄动。

过了很久,他开始小心翼翼地吸允厮磨,将她的唇瓣磨得殷红。

翌日,安今醒来,用床头打好的清水洗漱,在水盆的倒映下,只觉得自己嘴巴有些肿,但也没有多想。

接下来,她就一旁摆放好的新衣服开始做斗争。

她还不太会穿胡人的衣服,越穿越乱。

就在这时,那边兽皮帘就被掀开了。

“其其格你醒了。”

少年自然地走过来,给她穿衣,用彩绳给她编辫子,带上饰品。

见少女安静地坐着,像是一个乖巧的瓷娃娃,任他打扮,拓跋凛心口微痒,不由伸手捏了捏她面颊上的软肉。

“其其格,你饿不饿,要吃饭吗?”

安今疑惑地望着他,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拓跋凛苦恼,摸了摸她的肚子,“饿不饿?”

然后又做了个撕咬肉串的动作,“现在要吃饭吗?”

瞧着少年生动的表情,安今眉眼弯了弯,点点头。

拓跋凛松了一口气,在她小口吃完酥饼和羊奶后,他拉着她的手往外走,“其其格,我带你去找萨满。”

两人不能总是那么比划着交流,而且其其格一直闷在帐子里,不和人交流的话会很孤独的。

他已经和萨满说过了,萨满会教其其格他们部落的语言。

萨满的毡包离他们并不远,没走几步就到了,而雪翎也毡包里,正整理着晒干的草药。

见到少年来了,她瞬间扬起笑意,“王。”

然而见到他身后的少女时,笑容淡了一些。

拓跋凛朝她点头回应,随后对着萨满道:“萨满,我把其其格带过来了。”

萨满颔首,冲着安今挥了挥手,用中原话道:“孩子,过来。”

安今犹豫了片刻,走上前几步。

萨满眼尾的皱纹像是鸢尾,身上那股经过无数岁月沉淀的祥和,很容易叫人心生好感。

她温声道:“以后你也是我们的部落的一份子了,凛叫我教你我们的语言,方便你更好的适应草原上的生活。”

安今点头,“好。”

拓跋凛也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哄道:“其其格,你要乖乖和萨满学习哦,这样有什么不开心就能直接告诉我了。”

少年一副把孩童放在幼儿园的口吻,安今不由觉得好笑。

等拓跋凛走后,萨满拿着几卷羊皮纸舒展在桌上,开始教她认字。

胡人基本都不怎么识字,也没有什么书籍,只有一些初始的文字被记载在羊皮纸上。

安今望着陈旧的羊皮纸,神情有些复杂。

很难想象,在同一个时空,同一片大陆,文化差异会如此之大。

在镐京贵族们在追求千金一刀的香笺时,遥远的北地草原,还在用芦苇杆在羊皮纸上书写。

羊皮纸上的字迹模糊又潦草,安今学得有些艰难,不过系统会给她帮助,只有她有了合理的学习环境,就会慢慢教她通晓胡语。

而她尝试跟着萨满用胡语开口念字时,安今就听到雪翎的嗤笑声。

对于一门陌生的语言,初次开口,发音总是会有些惹人发笑,安今只当没听见,继续拿着羊皮纸念字,而萨满却不赞同得扫了她一眼。

“雪翎,你不该针对凛的阏氏。”

萨满如何不知道雪翎的情意,但是也不想她被妒嫉蒙蔽,“我曾向凛提议过,为你们一同举办合婚仪式。”

“什么?”雪翎明显怔然。

“但凛拒绝了。

萨满语气平缓,将现实摆在她面前,“雪翎,没有其其格,凛也不一定会娶你。”

雪翎咬着下唇,明显有些难堪。

她故意没有去两人的合婚仪式,但她也听到了大家的谈论,大家都在夸耀她的美貌,说他们勇猛的王就该配最漂亮的姑娘。

可在她没来之前,她才是草原上最漂亮的姑娘,大家都觉得她和王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她来过后,一切都变了。

周围的气氛突然凝固了起来,安今嘴里念字的声音根本不敢停,生怕让她们察觉自己能听懂她们的话。

直到雪翎气愤掀开帘子跑了出去,帘上的青铜铃发出巨大的声响,安今才停了下来。

萨满神情不变,“没事,你继续。”

就这样,安今白天就会到萨满的毡包里学习胡语,后面学习的人,除了她还有几个三四岁的孩子。

这些孩子有着先天的语言环境,会说胡语,但不认字,萨满要教他们认字。

安今对胡语一窍不通,也只能从认字开始。

不过萨满很忙,有时就会被安今交给雪翎来教导。

自从那日过后,雪翎对她的态度平和了许多,也会认真教她,还帮她纠正错误音节。

而少年总是混在毡包外等着接孩子回家的父母中,见她出来就会牵起她的手,问她白天都学了什么。

安今就算不用系统翻译,配合人的神情和肢体语言,也能听懂大半了。

当她第一次用生涩的胡语,唤少年的名字时,他足足愣了好几秒,之后激动地抱着她转圈。

这么多天同床共枕,两人最亲密的事也不过拥抱。

安今本来还以为是因为少年长期一个人生活,不知道该如何亲密,但有时从少年看向她那炙热的眼神中,安今又觉得他应该是知道的。

反正他们的女儿两年后才会来,安今觉得两人先这样相处也好。

慢慢地,安今渐渐习惯了草原上的生活。

就像她最初喝的马奶酒,刚开始觉得味道奇怪,后面习惯了,甚至还觉得口感酸甜绵密,别有一番风味。

“其其格,我带你去玩吧。”

这几天安今每天要到萨满的毡包里学习,拓跋凛怕她觉得枯燥,就带着她到草原上放松。

现在正是水草丰美,牛羊肥壮的秋季。

毡包附近草原有着成片的牛羊,虽说也是一道风景,但难免有些羊粪牛便。

少年骑着枣红色的骏马,安今坐在他怀里,被带到了更远的一个山坡。

这里的草更深些,没有毡包,也没有牛羊,秋风掠过,将牧草揉成了翡翠色的浪。

少年笑着开口道:“其其格,抱紧我,我给你看我的好朋友。”

安今伸手圈住了少年的腰肢。

他单手勒着缰绳,一手骨节弯曲放于唇下,清脆嘹亮的口哨吹去,天上的苍鹰猛然收拢翅,俯冲而下。

拓跋凛骑着马的速度慢了下来,伸出一只手,鹰也落在了他的手上。

“其其格,你看到了吗?他是赛罕。”

苍鹰只在他手上停留了一秒,很快就被他甩到身后。

“驾——”

拓跋凛双腿一夹马肚,加快速度,嘴角挂着比骄阳更炽热的笑,“其其格,你看我们和赛罕谁跑得快。”

耳边是呼啸的风,隔着衣物,安今能感受到少年胳膊上绷紧的肌肉,以及他剧烈起伏的胸膛。

抬眼,只见少年的辫子飞扬,身后跟着苍鹰,鲜活,又充满野性。

苍莽的草原,飞腾的马背上,与苍鹰赛跑,这是安今从未有过的热烈,心跳也跟着加快了。

最后他们到山坡的向阳坡停了下来,这里的花草繁茂,草地干净柔软,安今躺在上面,看着天边的落日,心胸格外开阔。

过往经历那么多世界,她也鲜少有那么自由的时刻。

一旁的少年坐在她身侧,用地上的野花,编织了一个花环,戴在她头上。

安今摸着头上的花环,慢慢坐起,眼里带着笑意,嘴巴张了张。

她想说花环很漂亮,她很喜欢,可她现在还不会说那么多话,最后还是只念出了他的名字,“凛。”

拓跋凛喉结滚了滚,只觉方才宣泄出的热血,又重新回到了他身体,在他的经脉里横冲直撞。

他帮她摘下来辫梢上沾的草屑,轻声道:“其其格,我教你骑马好不好?”

其其格不是他收在宝箱里的珠子,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不想叫她走,可也不想用绳子捆住她。

他会教她骑马,要是哪一天她真的走了,那只能说明,他没能打动她。

她不愿留在这里,他也不会拦她。

在天神的见证下,两人成婚,也只是他们胡人的规矩。

这片草原,宽阔,肥沃,美丽,他不想它成为困住一个少女的牢笼。

第175章 第175章和亲公主X半路截胡的草原……

草原很大,马也是唯一的通行工具,胡人不管男女自小都会骑马,闲暇时还举行赛马比赛。

安今也不知道拓跋凛怎么突然要教她骑马,不过她也乐意学。

他们还一起去挑了一个匹温顺的小白马。

自己握住缰绳,和在少年怀里被带着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安今也很喜欢在草原上驰骋的感觉。

或许也是每天消耗的精力太多,安今每天晚上睡得也很沉。

然后她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差点被狼吃了。

它有着一双闪着幽光的绿瞳仁,望着她的目光像是在锁定猎物。

安今很想逃,可腿软地跌坐了地上。

那头狼后腿弓起,像是饿了许多天了一样,猛地朝她扑来。

安今害怕地闭上了眼睛,下意识想向少年呼救,“凛。”

然而接下来传来的不是血肉被撕扯的疼痛,而是面颊上一阵濡湿。

它正一寸寸舔舐着她肌肤,还将身上的重量都压在她身上,叫她有些喘不上气来,嘴巴还传来被利齿嘶咬的刺痛。

安今猛地睁眼,面前哪还有什么狼,而是她想向其呼救的少年。

他忘情地吻着她的唇瓣,像是要将她拆吃入腹一般。

安今被亲的呼吸有些不畅,呜咽地唤了一声,“凛……”

少年浑身一僵。

望着身下少女刚睡醒还有朦胧的眼睛,和她那张被蹂躏的唇瓣,拓跋凛心里升起强烈的罪恶感。

他害怕其其格的嫌恶反感,但忍不住和她亲近,只有等她睡着了,他才会做出一些失格的事。

但现在被发现了。

“其其格,对不起,对不起。”

他找不到为自己龌龊行为辩解的理由,只能一遍遍道歉。

安今摸着红肿的唇瓣,又看了眼慌张又心虚的少年。

他面颊泛着可疑的红,眼底还有着未消散的情欲。

安今确认之前自己早上起来,莫名其妙的发现嘴巴肿了不是错觉,而都是他干的。

想来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她还以为是他这些事不感兴趣,原来是强忍着。

不过他们不是成婚了吗?想要亲密怎么还偷偷地来?

见她沉默,拓跋凛愈发慌张,眼角慢慢红了,像是只害怕被抛弃的小狼,“其其格不要讨厌我,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安今拉着他胸前的衣物,缓缓凑近,主动贴上了他的唇瓣,小声道:“没有不喜欢。”

贴上去的瞬间,少年怔住,先是迷茫,接着原本黯淡的眼眸像是被点亮了一般。

虽然听不懂她说了什么,但是行动已经代表了一切。

少年声线有些颤抖,“其其格,你愿意的是吗?”

安今脸色微红,小幅度地点点头。

几乎是她点头的一瞬间,她的腰肢就被少年紧紧扣住了,力气之大,像是想把她揉进骨髓里。

剩下的事也格外顺理成章。

拓跋凛并不是不知道怎么做,草原不比中原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很多时候,大家都保留了动物的野性。

谈论男欢女爱的话题也总是粗俗又裸露,甚至他亲眼见过胆大在深草里翻滚的男男女女。

原本轻薄的里衣被褪去,露出了少女如羊脂白玉般的肌肤,拓跋凛喉结滚了滚。

即便在其其格熟睡时,这也是他不敢涉足的领域。

入手细腻如丝,拓跋凛都怕自己手上的粗茧划伤她。

他的心跳一下比一下剧烈,喉咙有些发干发涩,不只是身体上的欢愉,加上心里满足,强烈的快感几乎要将他淹没。

他俯身下来,将脸埋在少女修长洁白的脖颈,然后慢慢往下,“好喜欢其其格。”

“最喜欢其其格。”

安今心里微柔,少年的话总是格外直白,叫人能看到他的真诚。

直到——

“唔……”

少年哪懂得什么技巧,只知道横冲直撞,刚开始的时候,安今眼泪都要下来了。

而罪魁祸首亲了亲她的面颊,一脸纯真的问,“其其格,你怎么了?”

安今想让他停下,或是轻点。

但她好像还没有学到。

那么多天,她只学会了一些饿了,渴了,这些表达日常需求的简单词汇。

不知道该怎么去用胡语表达,中原话他又听不懂,她难耐地尝试唤他的名字,“凛……”

在这种情况下,少年残存的理智,还叫他在一遍遍问,“其其格,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觉得很……”

安今羞愤地捂住他的嘴。

一夜春光。

之后不管少年怎么殷勤,安今都没有再陪着他去草原上玩,而是每天到萨满的毡包里学习胡语。

慢慢地她终于说会一些简单的句子了。

不过她不仅要会听会说,还要会写。

安今试图找到周民和胡人两族和谐共生之法,首先她需要打破语言壁垒。

语言不通,就是最大的问题。

她开始认真学习,甚至学着拿芦苇杆在羊皮纸上写字。

“其其格,我要送给你一件礼物。”

少年似乎觉得自己被冷落了,神神秘秘抱着怀里的包裹,想要讨她欢心。

“什么东西?”

安今本来以为又是少年不知道从哪里寻来稀奇古怪的东西,然而打开一看,竟是中原女子穿的罗裙。

安今有些意外,“这是从哪里来的?”

虽然原身一直在宫中,但她也知道,大周一向是禁止周民与胡人通商的,而齐国,晋国两国的国策也是如此。

少年眨了眨眼睛,“和中原商人换来的。”

往常他们都只会换些盐巴,这还是他特意找人换来的。

虽然其其格穿他们部落的衣服也好看,但是他觉得她应该会更喜欢她们中原的衣服。

安今心里了然,大周严禁与胡人通商,但是商人逐利,胡人皮张和鹿茸可都是中原少见的好东西。

“你是用什么换的?”

拓跋凛掰着手指道:“五张灰鼠皮,两张羊皮,还有几支鹿茸。”

安今听得额角直跳,好一个奸商。

这件衣服不是绫罗所做,款式也是淘汰许久的了,在中原连一两银子都不值,竟然换走了那么多东西。

别说这些皮张,就这鹿茸,即便在镐京也是极为珍贵的药材。

安今知道,那些商人不过是欺负这些胡人不知道自己特产的价值而已。

如此暴利,也难怪他们会铤而走险。

安今委婉道:“谢谢凛,衣服我很喜欢,不过部落的皮张和鹿茸在我们的中原都很珍贵,以后你们再和他们做交易,可以不用拿那么多东西。”

“很珍贵?”

拓跋凛眼里闪过愤怒,“可恶,他们总说我们的东西低劣廉价,叫我们拿更多的皮张来换。”

“其其格,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安今心里微动,“如果可以,我想要一些纸笔。”

随后她又有些不确定道:“如果没有就算了。”

想来商人也不会像胡人走私纸笔的。

拓跋凛斩钉截铁,“其其格放心,我一定会给你带回来的。”

虽然那些商人坑骗了他们,但是念在他们能带来其其格喜欢的中原物品,之前的事他就不追究了。

之后他眼睛亮晶晶地问:“其其格,你想和我一起去吗?我还可以带你偷偷潜入中原的领地。”

现在的他已经不怕其其格会偷偷走掉了,因为在其其格还不怎么会说话的时候就接受了他,在会说话的时候,更是亲口说过喜欢他。

安今摇头,“我就不去了。”

不出意外,现在三国的人应该都在找她。

被大周或齐国的人寻到,她会被迫嫁给齐王,被魏国人寻到,她大约会死。

她不能冒一丁点险。

三国边境,靠近山林,又接壤北地的草原,不仅人烟稀少,也没有什么资源,三国的人都不会派人来管这片地方,所以也藏着许多偷偷来和胡人做交易的商队。

拓跋凛熟练地骑着马,找到山林里面藏的商队。

照常拿到日常所需的盐巴,他开口道:“我还需要一些纸笔。”

长期和胡人做交易的商人多少都是懂些胡语的,商人意外地呦呵了一声,“要纸笔做什么?你们胡人还会写字?”

语气满是嘲弄和轻视。

拓跋凛的眉眼瞬间冷了下来,速度极快拿着弯刀横在他脖子上,“说那么多废话做什么?到底有没有?”

这是其其格要的东西,要是他们不愿意交易的话,他也不介意去抢。

商人瞬间怂了,“有有有。”

心里暗骂胡人果然野蛮。

他从商队里找了些平时记账用的纸笔,给人递了过去。

“这些可都是我们中原的好东西,一共要十只鹿茸和四张皮张。”

拓跋凛只甩他们一张羊皮和一只鹿茸,“你们这些东西,只值这个价。”

从其其格的话,他知道这些商人与他们做交易,占了很大的便宜,是商人需要他们的东西来赚钱,又不是他们求着商人换东西。

而且来往的商队又不止他们一家,也不怕得罪了他们。

商人顿时瞪大了眼睛,这些胡人怎么开窍了——

安今也没想到拓跋凛真的带回了纸笔,这样她的学习就更方便了。

不仅如此,她还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下自己在草原上的见闻,编纂成游记。

未来的胡人明显是可怕的,但是周民对胡人的歧视也是不应该的。

她想让更多的人了解草原上的部落文化,他们虽然落后,但并不野蛮、茹毛饮血,他们敬畏自然,有虔诚的信仰,有自己的民族文化。

根深蒂固的偏见非一朝一夕能改变的,而文化入侵却是润物细无声,没有硝烟的战争。

等日后大周一统,这本游记能进入中原书肆,安今希望能让看到的周民对胡人少些偏见。

如今正是牛羊肥壮的季节,拓跋凛也不用常常带着人去打猎。

不去打猎的时候,少年也很少再去草原上跑马了。

而是安静地坐在安今身边,手指无意识地圈着她散落的辫子,好奇地看着她写着他看不懂的字。

不过大部分时间他是安静不下来的。

“其其格好厉害,还会写字。”

像他就不怎么会写字,也识得一两个胡文。

他不知道她在做什么,但总是想缠着她,让她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

“其其格,其其格,我的名字用你们中原字怎么写啊?”

第176章 第176章和亲公主X半路截胡的草原……